肖某在十年前购买了泰康人寿的重疾险,近日被确诊为“降结肠恶性肿瘤、家族性息肉病”。然而,泰康人寿以保险条款中有关“遗传性疾病免责”为由拒绝理赔。九月十五日,肖某向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其重大疾病保险金。
肖某于2011年7月18日,通过其母亲郑女士为十八岁的自己投保了“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这个投保计划每年缴费2000元,缴费期限为20年,并提供终身保障。此保险包含附加的重大疾病保障,保险金额为86320元,并明确涵盖恶性肿瘤。
在投保后,肖某的父母每年按约定及时缴纳保费,使得保险合同始终保持有效。然而,到了2026年8月4日,肖某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就诊时被确诊为降结肠恶性肿瘤及家族性息肉病,并在8月18日出院。确诊后,他向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提交了完整的理赔申请,要求获得86320元的重疾保险金。
不料,肖某的理赔申请遭到了拒绝。2026年9月3日,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发出了《理赔决定通知书》,理由是此次出险与家族性息肉病相关,归类为遗传性疾病,因此根据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法赔付。肖某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理赔未果,最后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
肖某的代理律师郭刚指出,泰康人寿将癌症定义为“遗传性疾病”缺乏充分依据,且该公司没有要求肖某进行基因检测,保险条款中也未明确规定“降结肠恶性肿瘤、家族性息肉病”属于免责范围。郭刚强调,如果保险公司可以随意界定疾病为“遗传性疾病”,那么整个重疾险产品的公信力将受到质疑,因为该保险的第一个重大疾病便是恶性肿瘤。
九月二十二日,重庆新闻联系了泰康人寿的工作人员,但对结肠癌是否归类为遗传性疾病无法作出答复,并表示应由医生进行判断。四川一位肿瘤专家也阐述,尽管部分结肠癌确实具有遗传性,但不能凭借推测进行判断,而应由基因检测来明确。